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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集聚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讨英语类本科教学质量

发布时间:2014/1/15 17:00:38  来源: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自考 浏览数:

    2014年1月10日,以主题为《英语类专业本科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会议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召开。主持本次会议的是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长仲伟合教授。


    仲伟合首先介绍了召开本次研讨会的目的和英语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近期工作情况。他指出,自从去年10月在北京召开了“全国高校英语专业教学改革与发展学术研讨会”后,英语、翻译和商务英语专业分别开展了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经过多次论证,各自形成了初步框架。这一次召集委员会主要成员及各专业标准主要起草人,共同研讨三个专业标准框架,目的是要广开言路,希望大家针对这三个文本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修改和完善。钟美荪对此次会议的召开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指出英语专业在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中办学历史长,规模大,《英语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定稿后,将成为其他外语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参照文本。

    教育部高等学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钟美荪教授,教育部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英语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主任委员、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长仲伟合教授,以及来自全国各高校的英语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代表和参与起草标准的专家共28人参加了研讨会。


    为期一天的会议中,上午主要围绕英语专业展开,下午主要围绕翻译和商务英语专业进行讨论。会上,英语、翻译和商务英语专业的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起草负责人分别从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教学与评估、师资队伍、教学条件等方面,对标准起草情况进行了介绍,并提出了在起草过程中所遇到的困惑。

    在研讨会总结发言中,英语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四川大学副校长石坚教授指出,英语类(含英语、翻译和商务英语专业)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应能体现英语类专业的共通点,然后再体现各自的特殊性(特色);专业发展定位要有前瞻性,标准的制定应体现“以人为本”,要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以及学生个性化的发展。


    最后,仲伟合对三个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框架文本的下一步修改完善工作进行了布置。他强调,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有别于产品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的制定不能脱离国家和教育部的几个纲领性文件(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质量三十条”等)。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是专业建设的基本标准,各高校需根据国家标准以及行业标准,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制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因此,制定国家标准不能只凭现有的经验,要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深入学习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相关用语要规范,应与教育部相关文件的表述一致。据悉,各专业主要起草人在会后将根据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统一文本格式,继续完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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